土地登記規則 第109-1條 法規:土地登記規則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地政目 第七章 他項權利登記 第109-1條 申請典權設定登記時,登記機關應於登記簿記明其設定之範圍及典價;並依約定記明下列事項:一、存續期間。二、絕賣條款。三、典物轉典或出租之限制。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