儲蓄互助社法 第24條 法規:儲蓄互助社法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合作及人民團體目 第24條 儲蓄互助社因解散清算時,應受協會監督,其清算人由社員大會選任之。如社員大會不選任時,由理事充任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