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社法 第40-1條 法規:合作社法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合作及人民團體目 相關法規 合作社法施行細則施行細則 第四章 理事、監事及其他職員 第40-1條 合作社之社員,於各級主管機關中之職務,負有監督所屬合作社之行政責任者,得當選為監事。但不得當選為理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