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團體會務工作人員管理辦法 第3條 法規:工商團體會務工作人員管理辦法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合作及人民團體目 第3條 本辦法所定會務工作人員管理,包括會務工作人員之編制、聘僱、待遇、服務、考勤、資遣、退職、退休及撫卹等事項。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