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等關聯資料申請提供及管理辦法 第4條 法規:親等關聯資料申請提供及管理辦法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戶政目 第4條 依第二條第二款申請親等關聯資料,應檢具身分證明文件及醫療機構之證明書(如附件一)正本。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