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等關聯資料申請提供及管理辦法 第18條 法規:親等關聯資料申請提供及管理辦法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戶政目 第18條 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本辦法中華民國一百十年六月二十五日修正之第二條條文,自一百十二年一月一日施行。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