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辦事細則 第10條 法規: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辦事細則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處務目 第10條 指紋科掌理事項如下:一、刑案指紋業務規劃、督導及考核。二、刑案指紋比對及鑑定。三、指紋資料之蒐集、分析、建檔、管理及運用。四、支援刑案現場之指(掌)紋採取及檢驗。五、指紋設備器材之規劃及維護。六、指紋電腦系統規劃、執行及管理。七、指紋技術之研究發展。八、其他有關指紋事項。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