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政府組織規程 第9條 法規:福建省政府組織規程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組織目 第9條 本府設會計室,置會計主任、專員、組員,依法辦理歲計、會計及統計事項。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