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轄市、縣(市)(局)建築爭議事件評審委員會組織規程 第3條 法規:直轄市、縣(市)(局)建築爭議事件評審委員會組織規程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組織目 第3條 本會之職掌如左:一、關於建築爭議事件協調事項。二、關於建築爭議事件之審議事項。三、關於建築爭議事件資料之搜集,調查,分析及研究事項。四、其他有關建築爭議事件之交議事項。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