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情報工作掩護機構設置及管理辦法 第9條 法規:國家情報工作掩護機構設置及管理辦法 類別:總統 › 國家安全會議 › 情報工作目 第9條 情報機關掩護機構之預算、決算,應列為機密;無機密預算者,應隱藏分散於適當之預算科目項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