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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國家情報工作掩護機構設置及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總統 >> 國家安全會議 >> 情報工作目

法規章節: 第9條

情報機關掩護機構之預算、決算,應列為機密;無機密預算者,應隱藏分散於適當之預算科目項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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