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安全會議處務規程 第29條 法規:國家安全會議處務規程 類別:總統 › 國家安全會議 › 組織目 第四章 會議 第29條 每半年召開一次業務檢討策進會,由秘書長主持,組室主管以上人員參加。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