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安全局處務規程 第24條 法規:國家安全局處務規程 類別:總統 › 國家安全會議 › 組織目 第24條 特種勤務指揮中心掌理下列事項:一、特種勤務警衛事項。二、特種勤務危安情報事項。三、特種勤務訓練事項。四、特種勤務通信及資訊事項。五、特種勤務內部保防及安全有關事項。六、特種勤務行政及後勤事項。七、其他有關特種勤務事項。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