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安全局處務規程 第15條 法規:國家安全局處務規程 類別:總統 › 國家安全會議 › 組織目 第15條 督察處掌理下列事項:一、指導、協調、支援情報機關執行督察及內部反情報有關事項。二、內部反情報及其有關事項。三、情報工作紀律督導與查察有關事項。四、人員安全查核與安全考核有關事項。五、人員心理測驗及科學儀器檢測有關事項。六、其他有關督察工作事項。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