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研究院聘任評議員選舉辦法 第7條 法規:中央研究院聘任評議員選舉辦法 類別:總統 › 總統府 › 中央研究院目 第7條 評議員在任期內辭職或出缺時,應依本院組織法第十條規定由評議會補選之。但於每屆評議會首次集會前,因評議員辭職或出缺,致不足法定最低開會人數時,應由院士會議依本辦法所定選舉程序增補選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