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研究院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 第11條 法規:中央研究院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 類別:總統 › 總統府 › 中央研究院目 第11條 本院人員接受我國其他政府機關(構)編列補助預算進行之研究計畫,其研發成果之歸屬、管理及運用,依該政府機關(構)之規定辦理。其未規定者,準用本辦法之規定。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