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總統府處務規程 第19條 法規:中華民國總統府處務規程 類別:總統 › 總統府 › 組織目 第三章 職責 第19條 本府處理事務,實施分層負責制度,逐級授權決定。業務處理分層負責實施要點及分層負責明細表,均另定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