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大會聽證會實施辦法 第7條 法規:國民大會聽證會實施辦法 類別:國民大會(憲法國民大會章條文已停止適用) 第7條 參加聽證會人員,如有不實之陳述,或所提供之文件、資料,有虛偽、不實之情事者,得移送有關機關依法處理。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