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大會職權行使法 第7條 法規:國民大會職權行使法 類別:國民大會(憲法國民大會章條文已停止適用) 第7條 國民大會集會非有代表總額三分之一以上人數之出席,不得開議。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