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大會職權行使法 第6條 法規:國民大會職權行使法 類別:國民大會(憲法國民大會章條文已停止適用) 第6條 議事日程之排定,由主席團主席共同決定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