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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中華民國憲法

法規類別: 憲法

法規章節: 第112條

省得召集省民代表大會,依據省縣自治通則,制定省自治法,但不得與憲法牴觸。
省民代表大會之組織及選舉,以法律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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