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動物用一般藥品檢驗

動物用藥品檢驗標準 第三節 丸劑

條文:
第8~9條(共 2 條)
本標準所稱丸濟,係指以藥品之混合物製成球狀者,其重量約為○.一公克。
丸劑之檢驗標準如左:
一、錠劑之外觀、一般檢查、純度試驗、鑑別試驗、含量測定,依第五條之規定。
二、崩散度試驗:以人工胃液崩散度檢驗法檢定結果,須在二小時內完全崩散。
三、重量差異試驗:依第七條第三款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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