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完整性容器」的法律定義

1 部法規
  1. 高完整性容器:指可維持至少三百年結構完整並阻絕放射性核種外釋之低放射性廢棄物盛裝容器。

同一個名詞在不同法規中的定義可能不同,請以實際適用的法規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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