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置管制地區」的法律定義

2 部法規
  1. 處置管制地區:指放射性廢棄物處置設施邊界範圍內之地表及其地下區域,管制地區須以適當標誌標示處置設施邊界。
  2. 處置管制地區:指高放處置設施邊界範圍內之地表及其地表下層,而以適當標誌標示其設施邊界之區域。

同一個名詞在不同法規中的定義可能不同,請以實際適用的法規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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