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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名詞解釋
「非」開頭
非隨插即用限制性通信模組
「非隨插即用限制性通信模組」的法律定義
1 部法規
行政
電信終端設備審驗管理辦法
第2條
非隨插即用限制性通信模組
:指具完整電信介面功能但無法獨立運作之無線發射機、無線收發信機、有線傳輸或接收之模組(組件)。
同一個名詞在不同法規中的定義可能不同,請以實際適用的法規為準。
搜尋含「非隨插即用限制性通信模組」的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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