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台灣法律知識通
EN
首頁
法規分類
常見問題
名詞解釋
熱門法規
進階查詢
我的收藏
搜尋
進階查詢
熱門:
安非他命
偷竊
遺產
中華民國刑法
竊盜
性騷擾
首頁
法律名詞解釋
「附」開頭
附買回或附賣回條件交易
「附買回或附賣回條件交易」的法律定義
1 部法規
行政
票券金融管理法
第4條
附買回或附賣回條件交易
:指買賣雙方約定,由出賣人或買受人於約定日依約定價格買回或賣回原短期票券、債券之交易。
同一個名詞在不同法規中的定義可能不同,請以實際適用的法規為準。
搜尋含「附買回或附賣回條件交易」的條文
相關名詞
名詞索引
短期票券
票券金融業務
票券金融公司
票券商
簽證
承銷
經紀
自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