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化學物質」的法律定義

1 部法規
  1. 關注化學物質:指毒性化學物質以外之化學物質,基於其物質特性或國內外關注之民生消費議題,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定有污染環境或危害人體健康之虞,並公告者。

同一個名詞在不同法規中的定義可能不同,請以實際適用的法規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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