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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名詞解釋
「既」開頭
既有化學物質
「既有化學物質」的法律定義
1 部法規
行政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
第3條
既有化學物質
:指經中央主管機關會商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後,建置於既有化學物質清冊中之化學物質。
同一個名詞在不同法規中的定義可能不同,請以實際適用的法規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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