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鍋爐」的法律定義

1 部法規
  1. 鍋爐:指以氣體、液體或固體物質作為燃料,加熱於水、熱媒,致產生熱水、超過大氣壓之壓力蒸汽或熱能之設備。

同一個名詞在不同法規中的定義可能不同,請以實際適用的法規為準。

搜尋含「鍋爐」的條文

相關名詞

名詞索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