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生動物」的法律定義

1 部法規
  1. 野生動物:係指一般狀況下,應生存於棲息環境下之哺乳類、鳥類、爬蟲類、兩棲類、魚類、昆蟲及其他種類之動物。

同一個名詞在不同法規中的定義可能不同,請以實際適用的法規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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