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源回收再利用比例」的法律定義

2 部法規
  1. 資源回收再利用比例:指廢鉛蓄電池經處理後,再生料之總和重量占其總處理量之比例。
  2. 資源回收再利用比例:指廢機動車輛經處理後,再生料之總和重量占其處理量之比例。

同一個名詞在不同法規中的定義可能不同,請以實際適用的法規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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