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部排氣收集處理裝置」的法律定義

1 部法規
  1. 局部排氣收集處理裝置:指藉動力強制吸引並具有排出已發散酸氣或鉛塵至處理設備功能之裝置。

同一個名詞在不同法規中的定義可能不同,請以實際適用的法規為準。

搜尋含「局部排氣收集處理裝置」的條文

相關名詞

名詞索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