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理機構」的法律定義

1 部法規
  1. 護理機構:指護理機構分類設置標準第二條所定,其開放床數逾二百床之私立一般護理之家及精神護理之家。

同一個名詞在不同法規中的定義可能不同,請以實際適用的法規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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