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估調查及採樣檢測規劃」的法律定義

1 部法規
  1. 評估調查及採樣檢測規劃:依本法第八條及第九條各項規定,針對事業所使用之土地(以下簡稱事業用地)進行背景及歷史資料蒐集、審閱、現勘、訪談與綜合評估,據以規劃土壤採樣位置、深度、檢測項目與數量等工作。

同一個名詞在不同法規中的定義可能不同,請以實際適用的法規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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