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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土壤污染評估調查及檢測作業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 土壤及地下水目

法規章節: 第8條

第三條所定土壤污染評估調查及檢測資料,應由評估調查人員親自執行現勘、訪談與監督採樣工作,並於相關紀錄上簽名,檢附評估調查人員親自執行現勘、訪談與監督採樣工作之照片為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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