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助款」的法律定義

1 部法規
  1. 補助款:指以支付公庫之緩起訴處分金與認罪協商金為收入來源,並由檢察機關編列預算而專用以補助相關公益團體、地方自治團體及支付犯罪被害補償金之款項。

同一個名詞在不同法規中的定義可能不同,請以實際適用的法規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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