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運輸」的法律定義

1 部法規
  1. 航空運輸:指依臺灣與澳門間航空運輸協議規定,以航空器從事運送旅客、貨物或郵件之業務。
    但不包括一方航空企業居住者主要目的係於另一方境內運送旅客、貨物或郵件之航行。

同一個名詞在不同法規中的定義可能不同,請以實際適用的法規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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