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氨基甲酸鹽」的法律定義

1 部法規
  1. 總氨基甲酸鹽:指滅必蝨、加保扶、納乃得、安丹、丁基滅必蝨、歐殺滅、得滅克、加保利、滅賜克計九種化合物之濃度總和。

同一個名詞在不同法規中的定義可能不同,請以實際適用的法規為準。

搜尋含「總氨基甲酸鹽」的條文

相關名詞

名詞索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