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中防撞系統」的法律定義

1 部法規
  1. 空中防撞系統:指以次級搜索雷達迴波器訊號為基礎之空用系統。
    該系統不倚賴陸基裝備而運作,提供其與具有次級搜索雷達迴波器配備航空器間之潛在衝突報告予駕駛員。

同一個名詞在不同法規中的定義可能不同,請以實際適用的法規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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