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放機關」的法律定義
2 部法規-
發放機關:依所發放之定期退撫給與屬退撫新制實施前、後年資,區分如下:
(一)舊制發放機關:指辦理公立學校教職員退撫新制實施前定期退撫給與發放作業之公立學校。
(二)新制發放機關:指辦理公立學校教職員退撫新制實施後定期退撫給與發放作業之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 -
發放機關:依所發放之定期退撫給與屬退撫新制前、後年資,區分如下:
(一)舊制發放機關:指辦理公務人員退撫新制實施前定期退撫給與發放作業之中央及地方各機關。
(二)新制發放機關:指辦理公務人員退撫新制實施後定期退撫給與發放作業之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
同一個名詞在不同法規中的定義可能不同,請以實際適用的法規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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