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庫集水區」的法律定義

2 部法規
  1. 水庫集水區:係指水庫大壩(含離槽水庫引水口)全流域稜線以內所涵蓋之地區。
  2. 水庫集水區:水庫指經經濟部公告者,其集水區分為第一級水庫集水區、第二級水庫集水區及攔河堰集水區。

同一個名詞在不同法規中的定義可能不同,請以實際適用的法規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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