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負責人」的法律定義

1 部法規
  1. 最高負責人:指下列之人:
    一、機關(構)首長、學校校長、各級軍事機關(構)及部隊上校編階以上之主官、行政法人董(理)事長、公營事業機構董事長、理事主席或與該等職務相當之人。

同一個名詞在不同法規中的定義可能不同,請以實際適用的法規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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