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後服務機關學校」的法律定義

1 部法規
  1. 最後服務機關學校:指被保險人發生養老年金保險事故退保時服務之機關(構)學校。

同一個名詞在不同法規中的定義可能不同,請以實際適用的法規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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