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療效複方」的法律定義

1 部法規
  1. 新療效複方:指已核准藥品具有新適應症、降低副作用、改善療效強度、改善療效時間或改變使用劑量之新醫療效能,或二種以上已核准成分之複方製劑具有優於各該單一成分藥品之醫療效能者。

同一個名詞在不同法規中的定義可能不同,請以實際適用的法規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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