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重大公共工程」的法律定義

1 部法規
  1. 政府重大公共工程:指計畫預算總金額在新台幣五億元以上之政府機關、公立學校、公營事業興辦或依法核准由民間機構參與投資興辦之公共工程。

同一個名詞在不同法規中的定義可能不同,請以實際適用的法規為準。

搜尋含「政府重大公共工程」的條文

相關名詞

名詞索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