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虛擬資產服務之事業或人員」的法律定義

1 部法規
  1. 提供虛擬資產服務之事業或人員:指依洗錢防制法第五條第四項規定指定之提供虛擬資產服務事業或人員。

同一個名詞在不同法規中的定義可能不同,請以實際適用的法規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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