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具有商業事件專門學識經驗者」的法律定義

1 部法規
  1. 律師具有商業事件專門學識經驗者:係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一、曾辦理本法第二條所列商業事件或重大金融刑事案件之法官或檢察官。

同一個名詞在不同法規中的定義可能不同,請以實際適用的法規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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