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留證明文件」的法律定義

1 部法規
  1. 居留證明文件:指臺灣地區居留證、臺灣地區居留入出境證、外僑居留證、外僑永久居留證及其他經本保險主管機關認定得在臺灣地區長期居留之證明文件。

同一個名詞在不同法規中的定義可能不同,請以實際適用的法規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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