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台灣法律知識通
EN
首頁
法規分類
常見問題
名詞解釋
熱門法規
進階查詢
我的收藏
搜尋
進階查詢
熱門:
安非他命
偷竊
遺產
中華民國刑法
竊盜
性騷擾
首頁
法律名詞解釋
「保」開頭
保險效力之開始
「保險效力之開始」的法律定義
1 部法規
行政
全民健康保險法施行細則
第33條
保險效力之開始
:指自合於本法
第八條
或
第九條
所定條件或原因發生日之零時起算;保險效力之終止,指至合於本法
第十三條
所定條件或原因發生日之二十四時停止。
同一個名詞在不同法規中的定義可能不同,請以實際適用的法規為準。
搜尋含「保險效力之開始」的條文
相關名詞
名詞索引
居留證明文件
失蹤
退保原因
薪資所得總額
非可歸責於投保單位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