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託機構」的法律定義

2 部法規
  1. 存託機構:指在國內經有關主管機關許可得辦理臺灣存託憑證業務之金融機構;或指在海外依發行地國之證券有關法令發行海外存託憑證之機構。
  2. 存託機構:指在中華民國境外,依當地國之證券有關法令發行存託憑證之機構。

同一個名詞在不同法規中的定義可能不同,請以實際適用的法規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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